因水西镇农产品批发市场(二期)、阳明文化公园等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章贡区水西镇和乐村珠老组(蛇形、樟树龙、岽门派、石塘背、摇钱坑子、下窝子、双巴塘子、岽北、菜园塘子、小塘坑)、七山组(七山窝、岽北排、石塘背、石崖下、横坑子、白古坑、竹木坑、老山塘、老虎咬猪、新场地子)、石桥组(桐子富、白古坑、十八地子、横坑子、新塘子、竹木坑子、老三坑、太平岽)的集体土地和黄沙村狮形下组(狮子岭、屋背、狮子岽、蛇形)、老虎岩组(蛇形)的部分集体土地,需对征收范围内林地上坟墓实施迁移。依据《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赣市府发〔2017〕1号)进行迁移补偿,按照“谁先签协议,谁先选墓位”的原则,在石珠公墓区进行安置。请相关坟主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和乐村和黄沙村委会登记,并办理迁坟手续,逾期将视作无主坟处理。 联系人:章贡区水西镇和乐村卢女士(15083740286)
联系人:章贡区水西镇黄沙村曾先生(13879769038)
特此公告
章贡区水西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