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燕林 陈安
为进一步推动苏维埃运动的发展,加强和改善临时中央政府的领导,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于1933年6月8日作出《关于召集第二次全苏大会的决议》,并成立了由林伯渠、梁柏台、谢觉哉等组成的大会筹备委员会。决议指出:“为了加强对全国革命的领导,使全国反帝国主义国民党的伟大斗争开展新的局面,为了总结两年以来全国苏维埃运动的经验,决定新的方针及改选中央执行委员会,必须召集第二次苏维埃代表大会。”
当年8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召集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宣言》宣布:“苏维埃中央政府特决定于广暴的6周年纪念日(1933年12月11日)在赤都瑞金召集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8月10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了《关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宣传大纲》。8月13日,中共中央向各级党部发出了《关于召集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通知,要求做好宣传鼓动工作,准备选举并派送代表至中央苏区。此时,红一方面军已经取得第四次反“围剿”战争胜利,中央苏区进入了鼎盛时期。中央苏区扩大到地跨江西、福建、广东三省的广大地区,建立了江西、福建、闽赣、粤赣等省级和60多个县级苏维埃政权,红军发展到12万多人,党员人数超过13万。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为“二苏大会”)各项筹备工作有序推进。当年秋冬,中央苏区各省、县苏维埃政府进行了选举工作,先后召开省、县两级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出席“二苏大会”代表。为召开“二苏大会”,临时中央政府决定在沙洲坝新建中央政府大礼堂,在叶坪建造红军烈士纪念塔、红军烈士纪念亭、红军检阅台、公略亭和博生堡。然而,由于湘赣、湘鄂赣苏区的代表选举没有完成,加上蒋介石在9月发动了第五次大规模军事“围剿”,“二苏大会”召开的时间推迟到1934年1月。
经过半年多的充分准备,1934年1月22日至2月1日,“二苏大会”在瑞金召开。参加此次会议的正式代表693人、候补代表83人、列席代表约1500人。开幕式当日清晨,在中央政府运动场举行了盛大阅兵典礼。迫于当时的严峻形势,“二苏大会”提前于2月1日闭幕。这次大会,总结了两年来中国苏维埃运动的经验,提出了今后中国苏维埃建设的历史任务;讨论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苏维埃建设决议案》《关于苏维埃经济建设的决议》《关于红军问题决议》《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宣言》以及《关于国旗、国徽、军旗的决定》等各种法令;选举产生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举毛泽东等175人为第二届中央执行委员,邓子恢等36人为候补执行委员,罗荣桓等35人为中央工农检查委员。
“二苏大会”期间,阅兵典礼于开幕当日拂晓在瑞金沙洲坝中央运动场举行,毛泽东代表全苏区工农群众向红色战士致敬。大会给“在战争动员工作中有特殊功绩地方的工农群众及红色战士”发了奖旗,其中有兴国模范县、瑞金县和红三军团等。毛泽东亲自给这些模范单位颁发奖旗,并题写了“模范兴国”四个大字赠送给兴国县苏维埃政府。大会还组织了丰富多彩的活动,比如晚上有游艺、提灯庆祝晚会等。
2月2日,与会全体代表与当地群众数千人,在叶坪红军广场参加了红军烈士纪念塔、红军烈士纪念亭、红军检阅台、公略亭、博生堡等纪念建筑的揭幕典礼。博古、毛泽东、周恩来、朱德、张闻天、项英、王稼祥、邓发、凯丰等领导人为红军烈士纪念塔的题词,镌刻在纪念塔基座上,其中,毛泽东的题词是:“在反帝国主义与土地革命的伟大的战斗中,许多同志光荣的牺牲了!这些同志牺牲,表现了无产阶级不可战胜的英勇,奠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基础。全中国工农劳苦群众,正在踏着这些同志的血迹前进,推翻帝国主义国民党的统治,争取苏维埃在全中国的胜利。”
2月3日,第二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苏维埃组织法》,选举产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人民委员会及各人民委员部主席和人民委员。其中,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张闻天为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革军委主席,周恩来、王稼祥为中革军委副主席;阮啸仙为中央审计委员会主任;董必武为临时最高法庭主席;邓发为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至此,“二苏大会”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胜利结束。
“二苏大会”的成功召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政权建设史上的重大事件,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地位。毛泽东在“二苏大会”总结报告中,提出了“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的重要思想,标志着党的群众路线理论的正式形成,为党的群众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二苏大会”关于苏维埃政权各项建设的决议,为中国苏维埃运动指明了方向,使工农民众清醒地认识到“只有苏维埃政权,能够拯救中国于沦亡,使全中国民众得到彻底的解放”。
“二苏大会”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改称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使中国共产党真正开启了治国理政的航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