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莉)“法院帮我们结清了案款,太给力了!”近日,章贡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巧用调解,倾力促成一起涉企租赁合同执行案件顺利结案。
据悉,某建筑器材租赁站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系租赁合同纠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承建项目需要,向某建筑器材租赁站租赁钢管、扣件等物资,并签订了《财产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某建筑器材租赁站依约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供货,但该建筑工程公司却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遂该建筑器材租赁站将其诉至法院。2021年9月23日,经法院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解除签订的《财产租赁合同》,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某建筑器材租赁站支付剩余欠款481268.17元,按照出库规格归还租赁物并支付占用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此后,该公司在履行调解协议过程中仅归还了部分租赁物,其余均为不符合出库规格或缺损租赁物,2021年12月6日,某建筑器材租赁站向章贡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
日前,章贡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采取额度冻结银行账户、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同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对缺失租赁物的折损作了初步认定,将折损赔偿的计算明细告知被执行公司,并结合案情向被执行人进行法律释明,分析失信对其公司影响等。最终,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识到失信对企业的严重后果,同意按执行法官的调解方案结清剩余案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