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他是赣州经开区湖边镇横江村的村民,前不久,发现家里的土地承包证遗失了,但农田几年前就已经被征用了,想知道这种情况如何补办失地农民证?
就该网友的诉求,经赣州经开区新能源科技城指挥部办公室、区征迁服务中心了解,根据《赣州开发区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意见》文件及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征地完成后,剩余土地面积少于人均0.3亩的农业户籍人员可办理失地农民证。赣州经开区失地农民办理失地农民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失地农民登记表、失地农民证申请书、户口簿复印件及农业户口簿复印件(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家庭成员,未办理的小孩子除外)、农信社复印件(户主)、土地承包证。
针对该网民土地承包证遗失的问题,可以按照以下两个方法提供家庭承包土地面积:一是村小组出具相关情况说明,详细说明家庭承包土地的地址(小地名)、面积、四临界址人员,相关情况说明须四临界址人员签字确认,二是在赣州经开区新能源科技城指挥部办公室新村办查询相关土地承包信息。(记者曾艳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