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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为切实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能力和认知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23年9月18日在市中心城区试鸣防空警报。

  一、警报试鸣时间

  2023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16分。

  二、警报试鸣范围及方式

  中心城区的固定警报点统一鸣响警报信号,报纸、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方式同步发布提示信息。

  三、警报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循环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循环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为3分钟。

  请各单位、全体市民和过往我市人员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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