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招领公告

  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大余县公安局、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办理案件中,对12辆冷冻货车车厢内的13批冷冻食品进行了扣押,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12日,对车牌为冀E141TN的冷藏车厢内的400件冷冻调理牛产品进行了扣押;

  2.2024年4月13日,对车牌为粤A00UZ9的冷藏车厢内的670件调理猪肚进行了扣押;

  3.2024年4月13日,对车牌为鄂SB9C63的冷藏车厢内的300件牛副进行了扣押;

  4.2024年5月1日,对车牌为冀EX982F的冷藏车厢内的425件冻猪脚进行了扣押;

  5.2024年5月1日,对车牌为鲁RA7J09的冷藏车厢内的320件冷冻调理牛产品进行了扣押;

  6.2024年5月11日,对车牌为冀E852Z3的冷藏车厢内的200件速冻去骨鸡爪(生制品)、181件鸡爪进行了扣押;

  7.2024年5月11日,对车牌为冀E610WT的冷藏车厢内的364件调理鸡爪进行了扣押;

  8.2024年5月12日,对车牌为冀E773ZS的冷藏车厢内的500件鸡爪进行了扣押;

  9.2024年5月15日,对车牌为冀E6CV70的冷藏车厢内的398件精选加工凤爪进行了扣押;

  10.2024年5月21日,对车牌为京HPV892的冷藏车厢内的440件鸡爪进行了扣押;

  11.2024年5月21日,对车牌为闽A06H3U的冷藏车厢内的409件冻猪脚进行了扣押;

  12.2024年6月2日,对车牌为粤A6QF36的冷藏车厢内的680件速冻猪耳朵进行了扣押;

  因上述货物在刊登《扣押物品招领公告》公告期满后无人认领,且无法长期保存,本局依法予以先行处置,将上述货物拍卖,现请上述货物物主持有效证件和相关合法手续到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拍卖款并接受调查,自登报之日起逾期30日仍无人领取的,我局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予以处理,且不免除上述货物物主的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0797-7237319   联系人:贺志鹏、吕晓明

  大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6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时事
   第04版:寻乌新闻
   第05版:融湾
   第06版:综合
   第07版:法治
   第08版:商务
心怀大爱 护校安园
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
700余名深圳青少年在我市开展红色研学
“积分超市”兑出文明新风
图片新闻
招领公告
发扬先辈光荣传统更好续写誓词碑故事 让民族团结的佳话代代相传
市政府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第六十次常务会议
综合信息
工伤(亡)认定举证通知
激活基层文化“一池春水”
遗失声明
兴国精准招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