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人打着我校融资办学的幌子进行非法融资活动,为澄清事实,防止不明真相者上当受骗,我校特做如下声明:
一、赣州市科技学校位于赣州经开区迎宾大道与东江源大道交会处,法人代表朱慧芬女士系学校唯一股东。
二、我校从未对外开展任何融资活动,更未授权、授意、授章任何个人、学校、机构或企业以我校名义进行融资办学。
三、若有人假借我校名义在外融资均属诈骗行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提醒广大投资者,若有人假借我校名义在外融资办学,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我校对上当受骗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特此声明
赣州市科技学校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