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蟠龙镇2024年第二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蟠龙镇2025年第二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章贡王路、欧潭路及周边、P2地块),现就项目范围内坟墓迁移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蟠龙镇蟠龙村甲背组、寺背组、上屋组、中屋组、元塘组、罗屋组、塘头组、张边组、刘屋组、禾场组、松山组、大林组、马垇组、王屋组、章甫村下排组、杨边村打石组等村民小组,具体征收范围详见红线图。
二、迁坟补偿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发〔2024〕7号)执行。
三、迁坟时间及要求
1.蟠龙镇2024年第二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在2025年8月15日前办理迁坟手续,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自行迁移完毕;蟠龙镇2025年第二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章贡王路、欧潭路及周边、P2地块)项目:在2025年9月15日前办理迁坟手续,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自行迁移完毕;迁移地点为桃芫公墓区。
2.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一律视为无主坟墓,按规定程序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苏先生(15180288908) 邱先生(15007073769)
李先生(18170681661) 许先生(13517079029)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