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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坟公告

  为推进蟠龙镇2024年第二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蟠龙镇2025年第二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章贡王路、欧潭路及周边、P2地块),现就项目范围内坟墓迁移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蟠龙镇蟠龙村甲背组、寺背组、上屋组、中屋组、元塘组、罗屋组、塘头组、张边组、刘屋组、禾场组、松山组、大林组、马垇组、王屋组、章甫村下排组、杨边村打石组等村民小组,具体征收范围详见红线图。

  二、迁坟补偿标准

  按照《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发〔2024〕7号)执行。

  三、迁坟时间及要求

  1.蟠龙镇2024年第二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在2025年8月15日前办理迁坟手续,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自行迁移完毕;蟠龙镇2025年第二批次城中村改造项目(章贡王路、欧潭路及周边、P2地块)项目:在2025年9月15日前办理迁坟手续,并于2025年9月30日前自行迁移完毕;迁移地点为桃芫公墓区。

  2.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一律视为无主坟墓,按规定程序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苏先生(15180288908)  邱先生(15007073769)

  李先生(18170681661)  许先生(13517079029)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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