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明
说到中国的清官,名气最大者莫过于包拯。历史上的包拯,确实是大清官,当然,许多民间流传的故事未必发生在他身上,那是文艺作品的演绎。在没有新闻传播渠道的古代,一个人的知名度,主要靠文艺的力量。因为“入戏”的机会太多,包拯便成了清官廉吏的代名词。
《续资治通鉴》第六十卷载,北宋嘉祐七年(1062年)五月庚午(二十四日),枢密副使、给事中包拯去世,赠礼部尚书,谥孝肃。随后,书中给了一段点评:“拯性峭直,立朝刚毅,人以其笑为黄河清。知开封府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然奏议平允,常恶俗吏苛刻,务为敦厚,虽甚疾恶,未尝不推以忠恕。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有干请,一皆绝之。居家俭约,衣服器用饮食,虽贵如布衣时。”
从这寥寥百言中可以看出包拯是个什么样的人。从外表看,他不苟言笑,为人严肃,果然是舞台上那种让人望而生畏的黑脸形象。当时的人觉得,要看到他的笑容,相当于要看到黄河变清。他在开封府任主官时,以清正廉明著称,所以百姓们认为,办事没有后台、打通不了关系不要紧,地下有阎罗王、地上有包老爷主持公道。包拯任职开封府的时间其实不长,不过一年半而已,但论政绩,庸官们混一辈子也没法和他这一年半相比。
那么,包拯是不是为人刻板、冷漠无情之辈呢?非也。他上书言事力求公道,非常讨厌俗吏们的苛刻,以敦厚的态度处理政务。对坏人虽然疾恶如仇,但并非心狠手辣之辈,骨子里崇尚的是忠恕宽厚。他对公与私的边界感很强,从不向人打招呼请托,也不接受亲朋的请托。在生活上,包拯虽然成了朝廷高级官员,但衣食住行和当年做平民百姓时没什么区别。
和某些高官不同,包拯是个实诚人,一点也不懂得圆滑处事。欧阳修曾经批评他“素少学问,朝廷事体,或有不思”。这事发生在嘉祐四年(1059年)。时任三司使的张方平因为低价收购监督管理对象、土豪刘保衡的房产,被御史中丞包拯弹劾而免官,朝廷任命端明殿学士宋祁接任三司使。没过几天,包拯又继续弹劾宋祁,使其被罢免。随后,朝廷就让包拯代理三司使之职。对此,翰林学士欧阳修认为包拯做事欠考虑,哪能把别人弄下去,自己取而代之,应该坚决推辞这一任命。欧阳修把这事称为“蹊田夺牛”——因牛踩踏了田而夺了人家的牛。迫于舆论压力,包拯只好待在家里回避任命,但宋仁宗不同意。过了很久,包拯才出来任职。(参见《续资治通鉴》第五十七卷)
用现在的思维来看,包拯接任三司使,当然也没什么错。只要觉得自己适合,“当仁不让”有何不可?但包拯毕竟生活在宋代,得按那时的规矩来办。所以,欧阳修的批评,也有他的道理。这事虽然让包拯尴尬了一回,但我们相信包拯并无私心,不至于影响他的总体评价。
相比于舞台上的艺术形象,《续资治通鉴》勾勒的包拯这几个特点,更真实可感,具有现实意义。
今天的官员,清正廉明应当成为底色。公道、廉洁、实干,这些要素一件也不能少,否则就谈不上优秀。领导是手持勺子分汤的人,如果存有私心,厚此薄彼,大家肯定有意见。领导是掌握公权力的人,如果利用职务便利把东西都往自己家里搬,大家当然不支持。领导是带领大家干活的人,如果整天空喊口号,从不见行动,让大家一年到头徒劳无功,大家无疑要反对。所以,像包拯这样,处事公道,自身干净,又能实干,无论时空如何转换,这些品质都不过时。
做人要实诚,做官尤其需要实诚。不可否认,官场常有不老实的人吃得开的现象,但这绝非群众所愿。热衷于做虚功的官场老油子,虽然个人可能得了实惠,但社会口碑好不了,哪怕官当得再大,也别指望别人像对待包拯那样发自内心地敬重他。《续资治通鉴》第六十八卷载,北宋熙宁四年(1071年),吐蕃青唐部族首领俞龙珂在秦州边官王韶的劝说下,率领部属十二万人归附宋朝。俞龙珂向朝廷提了个要求:平生听说包拯是朝廷忠臣,恳请赐自己姓包。宋神宗批准了他的请求,赐俞龙珂姓包,名顺(包顺家族此后为北宋守卫西北地区作出了积极贡献)。俞龙珂不提要求跟皇帝姓赵,而宁愿姓包,这就是人格的魅力:包拯的影响力太大,连素未谋面的少数民族人士都如此敬仰。
还有一点很重要,包拯其实是个外冷内热、有温度的人。当领导的人,如果和蔼可亲,心地善良,有原则有底线,当然是最受欢迎的了。如果由于性格使然,亲和力不够,那么在内心做一个坚守正义、与人为善的热心肠也是挺好的。尤其是执纪执法者,容易被人贴上刻板、刻薄的标签。我们当然要避免成为这样的人。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执纪执法需要有霹雳手段,但同时必须具备菩萨心肠;如果没有菩萨心肠,就不要用霹雳手段。执纪执法的目的应该是治病救人,绝非借机整人。无论在什么时候,在哪个岗位,都要光明磊落,关心他人。就像包拯那样,疾恶如仇但心怀敦厚。
包拯虽然是千年前的人物,他所处的时代虽然完全有别于现代,但他的意义并不过时,可学,有用,恒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