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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八个严格、八个不得”换届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自行其是、任意突破。  

  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无视规定、触犯纪律。

  3.严格执行任前事项报告有关规定,不得该报不报、违规操作。

  4.严格执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有关规定,不得流于形式、查任脱节。

  5.严格执行拟提拔人选廉政报告有关规定,不得瞒报漏报、弄虚作假。

  6.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和职数管理有关规定,不得违规超配、边超边配。

  7.严格执行“凡提四必”等有关规定,不得简化倒置、缺失程序。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有关规定,不得姑息迁就、追责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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