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电力客户:
近年来,我公司对客户历史缴纳的预交电费开展了清理和清退工作,但仍有部分客户因无有效联系方式而无法退回。以下情况可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退款等相关事宜。
1.原电表已销户,但在供电公司仍有预交电费的;
2.2016年前办理了新装用电缴纳了预交电费且一直未使用的;
个人用户需提供:退费书面申请、预收电费收据(发票)、身份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卡(折)复印件(银行开户行全称及联行号);
对公客户:退费书面申请、预收电费收据(发票)或银行转账凭据、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单位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对公银行账号复印件(银行开户行全称及联行号);以上提供证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时间:正常营业工作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寻乌县供电公司用电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寻乌县供电分公司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