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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好

  □许贵元

  7月12日,《人民法院报》在第七版刊发了题为“问题清单”就是“履职清单”的长篇报道。系统介绍了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推出司法为民举措,提供“家门口”的司法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此举值得称道。

  近年来,全国基层司法部门,坚持作风深入、资源下沉,兴办“移动法庭”“线上法庭”“网格法官”“云端审”等方式,积极开展“上门开庭、现场调解”,把好多复杂棘手的民事纠纷和各类矛盾通过公开审理和公正裁决就地化解,为推进基层社区治理,建设文明向上、和谐稳定、风清气正的法治社区、平安社区做出了重要贡献,并涌现出许许多多群众信赖、百姓称道的“贴心法庭”“贴心法官”。

  如今,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的居民群众,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引发矛盾纠纷,动不动就闹到法庭“打官司”或习惯于“对簿公堂”,而且司法受理和案件审理也确实存有“不便民”问题,群众“上访难”“告状难”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打通司法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司法部门确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通过采取“接地气”的审判方式,以案释法,寓教于审,把庭审现场变成普法课堂,真正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让群众零距离接触法庭、感受法律威严,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为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普法教育课。同时,也有效避免群众上访告状多跑“辛苦路”和“冤枉路”,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度和热度。法官要进一步深入辖区村居开展入户走访调研,开展上门服务,认真倾听和收集基层群众所需所盼,像上海崇明区那样,把“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有针对性地精准搞好全方位司法服务,千方百计方便群众,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到优质司法服务;同时,要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基层群众答疑解惑,帮助群众提高化解矛盾、防范风险能力。

  实践证明,推进基层治理,建设风清气正的“法治乡村”和“平安社区”,需要法治护航、司法保驾,形成常态化和长效机制。为了防止司法服务流于口号和形式。首先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宣传机制,不断强化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引导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继续坚持“以案说法、就地审理”的方法,让法律真正走进农民群众的心灵,并付诸实际行动。再次要教育农民拿起法律的武器,敢于向各类违法行为作斗争,维护个人合法权益、保护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为维护城乡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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