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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分期付 司法确认解忧心

  本报讯 (周清惠)“这下放心了,如果老板不按时付我赔偿款,我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了这个保障,我就不担心分期付款了!”近日,因工伤致残的谢女士拿着盖有崇义县人民法院公章的司法确认裁定书,露出了舒心的笑容。

  原来,谢女士受雇于崇义县某木器厂,在工作中左手不幸受伤,被相关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评为九级伤残。木器厂负责人陈某某支付了全部的医疗费及交通费,并同意赔偿。双方在磋商的过程中,陈某某提出因其资金有限,又要生产周转,赔偿款要分期支付,待其向银行贷款成功后才能全部支付完,时间大约半年。谢女士对赔偿数总额没有异议,但对分期支付的方式,且期限长达半年心存担忧。“若老板陈某某不能如期支付,我又要去诉讼打官司,觉得很麻烦。但老板对自己受伤后的态度较好,平时工作时相处也融洽,现在老板有困难,也应考虑体谅一下。”谢女士犹豫不决之下,来到崇义县人民法院诉服中心咨询,寻找解决的方法。

  崇义县人民法院诉服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到谢女士的意愿后,向其介绍了司法确认机制,引导并协调谢女士前往工作地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由调解员主持了双方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赔偿款分两期支付,45天之内先支付55%,余下的在农历过年前支付完。之后双方又共同向崇义县人民法院申请对此份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法院审判员对此调解协议进行了审核,制作了询问笔录,最后当场进行了司法确认,出具了有强制执行力的裁定书,双方对此事快捷方便的处理方式均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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