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钟瑜 实习生罗珺)为支持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打造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样板,近日,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支持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建设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江西的重大历史使命,是新时代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重大决策。《若干政策措施》从有序推进重大改革、支持完善重大政策、加快实施重大项目、推动落实重大事项4个方面明确了60条具体措施。
建设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对于示范引领革命老区加快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若干政策措施》要求,赣州市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强与省直有关单位沟通衔接,切实把支持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探索、敢于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传承红色基因,发扬苏区干部好作风,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省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在项目布局、资金和土地安排以及试点示范等方面给予支持。对于下放的政策试点事项,省直有关单位要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赣州市要加强组织实施,提高承接能力、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省发改委(省苏区办)要定期评估,对下放事项中不能有效组织实施的,提请省政府收回有关权限。省发改委(省苏区办)要加强统筹,及时协调推进落实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