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梁昊 万伟
近年来,兴国县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公安“一把手”工程、系统工程、全警工程来抓,通过探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四快速”工作法、汇聚“1+6+N”政法力量和建立“中间人”调解中心等举措,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闭环管理,开启基层治理新局面,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
建机制,探索“四快速”运行模式
“前两天刚和邻居因为土地界限纠纷吵了架,今天你们就上门了解情况,速度真的快。”近日,兴国县鼎龙乡村民邱某在配合社区民警摸排矛盾纠纷时说道。
兴国县公安局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围绕人、地、物、事四要素,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探索运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四快速”工作法。该县完善县局治安大队每月全面排查、派出所每半月拉网式排查、社区民警每周滚动式排查的快速排查制度;确定以派出所为前沿、治安大队为中枢、县公安局为保障的层级报告制度,将矛盾纠纷隐患线索进行分类、分级快速报告;对能及时化解的简易矛盾纠纷处警民警当场化解,不能当场化解的矛盾纠纷及时分类流转,第一时间报告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调解、谁负责”的原则,在矛盾纠纷处置结束后的7日内,民警通过电话、微信、走访见面、向镇村干部或亲属询问等方式进行快速回访。
解难题,汇聚“1+6+N”政法力量
“面对非公安职责范围的矛盾纠纷时,群众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警察,这种矛盾纠纷调解起来难度大,效果也不佳,‘1+6+N’工作组建立后就显得有效多了,我们的担子也轻松了。”埠头派出所副所长黄芳俊说道。
针对非公安职责范围的复杂矛盾纠纷难调难化、简易纠纷易反复等问题,该县整合县委政法委、县政法各单位和县委信访局力量,组建“1+6+N”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通过整合县委政法委、县政法各单位和县委信访局力量,协助推动县委政法委组建“1+6+N”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由1名县委政法委、政法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县委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访局单位各安排1名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N名政法委、县政法各单位、县委信访局业务干部以及律师、心理咨询师、平安志愿者等为组员)。将27个乡镇区划分为五大片区,根据“包乡镇、督重点、帮落实”原则,通过会商研判、联合调解等方式,形成资源共享、职能互补的协作调解机制,推动风险防控化解到位,切实做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纠纷消除在萌芽。今年上半年,全县各乡镇区累计化解非公安职责范围矛盾纠纷1620起,化解信访积案42件,全县纠纷类警情同比下降53.04%。
创品牌,建立“中间人”调解中心
近日,兴国县樟木乡村民谢某和刘某在律师钟素琼的见证下,在樟木派出所“中间人”调解中心签订调解协议书,至此,纠缠三年之久的婚恋纠纷圆满化解。
为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兴国县公安局不断探索实践,把矛盾纠纷调处端口前移,创新调解方式,打造“中间人”调解中心和调解专家团队。对矛盾纠纷显著轻微且问题相对简单的进行现场调解;对因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通过“中间人”调解中心、调解专家“把脉问诊”,力争实现和谐最大化、处罚最小化,做优治安调解。此外,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持续深化“公调对接、民调入所”,协同推进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联调”机制建设,依托“一村一辅警”队伍,充分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快速介入矛盾纠纷先期调处。今年以来,兴国县公安局共打造26个“中间人”调解中心,组建6个调解专家团队,化解矛盾纠纷2386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