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征收共有人胡大仁位于赣州市章贡区清水塘21号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公告

  胡大仁先生:

  根据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关于新赣南路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2016年第3号),胡大仁先生名下位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清水塘21号房屋(赣房权证字第00005594号、共有权证号0001899号)为被新赣南路征收公告红线范围内房屋,需进行征收。请于2019年6月5日前到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就房屋征收相关事宜进行协商。若公告期满未来协商,我们将对房屋依法征收。

  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阳明路26号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797-8291189、13879787856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时事
   第04版:时事
   第05版:工业周刊
   第06版:文化
   第07版:悦读
   第08版:卫生健康周刊
中国市场 世界机遇
习近平分别会见部分国家领导人
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赣州市环保督察反馈意见
关于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征收共有人胡大仁位于赣州市章贡区清水塘21号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公告
迁坟公告
水资源质量状况旬报
格力晶弘魔法冰箱给你健康新鲜体验
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