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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调解促和谐 矛盾纠纷终化解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成功调处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陈珏琦 摄

  本报讯 (陈珏琦 刘鑫)“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帮我们解决了这个难题。”“感谢法官,搬了新居后,我们请你来家里做客。”近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承办法官在成功调解一起矛盾纠纷后,案件双方当事人均分别向法官表示感谢。

  本案是一起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为同村不同组的村民。1998年,双方签订合同,买方购买了卖方一半房屋,支付了房款后,一直居住至今。其间,双方因各种琐事发生矛盾,又因地方政策原因,房屋产权不能办理过户,矛盾愈演愈烈,以致冲突升级,村干部和村调解委员会十几年来对此调解无果。最终,双方对簿公堂。二审庭审中,承办法官考虑到维护双方长远权益,维护当地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尝试撮合双方通过调解的方式和平解决。承办法官调取双方的宅基地使用情况,联合一审法官、乡政府政法专员、乡司法所所长、乡自然资源局综合服务中心干部、村委会主任以及调解委员会主任,一同与双方当事人做集中调解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打开了心结,买方表达了愿意放弃房屋、另寻住处的意愿。之后,在承办法官的继续努力下,将联合调解成果细化落地,双方最终达成了由卖方补偿、买方迁居的调解协议。

  调解成功后,为促使双方顺利履行调解协议,避免双方在腾房过程中再起争执,一、二审法官应双方的请求,于买方选定的周末,到现场协调并见证了双方清退、交接房屋的过程。至此,本案审判、执行工作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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