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廖福玲 实习生刘思妤
“我家上个月电费为何突然这么高?”“上个月电费高这么多,是电费涨价了吗?”最近,不少市民收到上月的电费账单后心生疑问。赣南日报社民生热线8333666和赣州市“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平台(赣南日报社问政赣州平台)相继接到多名市民咨询关于电费增高的问题。1月10日,国网赣州供电公司的电费专职陈锦就市民关注的生活用电、阶梯电价等问题进行了回应。
第一档
0至2160千瓦时
0.6元/千瓦时
第二档
2161至4200千瓦时
0.65元/千瓦时
第三档
4200千瓦时以上
0.9元/千瓦时
“按江西省发改委的政策,居民生活用电年累计电量在2160千瓦时以内的电价为0.60元/千瓦时,2160至4200千瓦时之间的电价为0.65元/千瓦时,年累计电量超过4200千瓦时的电价为0.90元/千瓦时。去年12月部分用电客户的年累计电量超过了4200千瓦时,造成客户用电负荷变化不大,但电费明显增加的情况。如去年12月电费突增,请核对一下年累计电量是否超过了4200千瓦时。”陈锦说。
据了解,居民阶梯电价是指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旨在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根据省发改委电价政策规定,江西阶梯电价按年为周期执行,共分三个档次。第一档:0至2160千瓦时用电量,为0.6元/千瓦时;第二档:2161至4200千瓦时用电量,为0.65元/千瓦时;第三档:4200千瓦时以上的用电量,为0.9元/千瓦时。
“2022年12月受疫情影响,居民居家时间延长,用电量增加。同时,寒潮连续侵袭,居民家中空调、取暖器等耗电量大幅上升,导致部分居民的用电量进入了第三阶梯,电费按第三阶梯的价格计算,所以电费有所增长。”陈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