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莉)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力争化解争议,8月9日,章贡区人民法院在赣县区人民法院巡回审理了赣县区某行政机关被诉行政诉讼的案件,赣县区部分行政机关干部旁听了案件庭审。
原告因对被告赣县区某行政机关作出的《回复函》不服,遂诉至章贡区人民法院。为方便当事人诉讼,章贡区人民法院决定在赣县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以及法庭辩论,案件审理有条不紊。该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对跨行政区域管辖的行政案件,章贡区人民法院通过就地开庭的方式,不仅便利了当事人,也给当地行政机关起到了普法宣传的作用,提升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章贡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为导向,持续推动行政案件就地开庭、就地化解等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协调推进“便民诉讼+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并通过典型案件审理,达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