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谢先生在问政赣州平台咨询,他妻子在异地就医期间产生的费用是否能报销,以及如何办理。谢先生的妻子是赣县区的一名教师,3个月前,她在赣州市妇幼保健院产检时发现胎儿异常,前往广东省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医,期间所有费用均为自费。
赣州市医疗保障局赣县分局核实到谢先生的妻子于今年10月在广东省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医,并已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但由于医院系统故障,住院及门诊费用未能直接结算。
该分局答复说,《关于进一步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41号)文件规定,住院及门诊未直接结算的费用可以申请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自202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因医保信息系统无法直接结算而需要申请医疗费用零星报销的,应在医疗费用发生1年之内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供相应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办理所需材料如下:住院医疗费支付需提供医疗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出院记录、有效银行账号信息;产前检查费支付需提供医疗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有效银行账号信息。
谢先生可以选择前往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医保窗口或就近选择所在乡镇的乡镇卫生院办理相关手续,也可以邮寄资料到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医保窗口办理。
(记者陈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