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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司于2012年8月起承建的寻乌县206国道改造项目大路下至五里亭段新建工程(A2标段),项目已通过交工验收并完成结算审计。现声明如下:该项目自施工至竣工结算止,已全额结清与工程有关的工程款、农民工工资、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等。如有遗漏,请本声明见报之日起四十五天内携带相关凭证,与公司工程部黄湘军(电话15842998958)联系,或与财务部石文峰(电话13307390076)联系,公司电话:0739-5310034,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特此声明

  邵阳市宝庆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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