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彭梦琴)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单位485家,免于现场执法企业59家;出台配套措施(发文)6份,处罚清单内企业环境违法案件3件,免于处罚3次;对161家企业开展非现场检查……疫情以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坚持“合法、合理、过罚相当、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并形成赣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着力推行非现场执法监管,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提升执法效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近年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大力推进环评审批改革创新,最大幅度简政放权、提升政务效能,持续改革环评管理方式,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改善助力赣州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印发了《关于落实江西省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改革指导意见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全力推动全市20个县(市、区)制定改革实施方案,落实改革各项任务;围绕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和堵点问题,对部分环境影响不明显、社会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试行环评豁免制度,不再纳入环评管理;除必须由市级审批的项目,将绝大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下放至县(市、区)级生态环境部门;按时序推进赣州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宏观管控,建立健全对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的指导和约束机制,大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