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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通报5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耕地是国家粮食生产的根基,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触碰耕地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上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各县(市、区)积极主动作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达到了警示震慑、保护耕地的目的。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我局决定通报5起乱占耕地建房典型案例。

  一、南康区黄某违法占地建设厂房案。2020年7月,黄某违法占用南康区镜坝镇红星村1.5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厂房。同月,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发现该违法行为,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告知镜坝镇人民政府。7月30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执法大队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二、于都县陈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0年9月,陈某违法占用于都县利村乡上下村0.05亩耕地建设住宅。10月,于都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联合于都县利村乡人民政府对该宗违法用地进行拆除。目前,土地已复耕。

  三、兴国县人文事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工棚案。2020年11月,兴国县人文事业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兴国县永丰乡船溪村万兴组0.22亩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工棚。同月,永丰乡自然资源所发现该违法行为,永丰乡人民政府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当事人已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四、会昌县梁某等7人违法占地建设住宅附属用房案。2020年7月,梁某、朱某等7人违法占用会昌县西江镇坝子村共0.9亩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同月,西江自然资源所发现该违法行为,西江镇人民政府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0月底,会昌县西江镇人民政府组织拆除了违法建筑。目前,土地已复耕。

  五、上犹县谢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2020年11月,谢某违法占用上犹县紫阳乡胜利村0.09亩耕地建设住宅。11月,上犹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并移交紫阳乡人民政府。紫阳乡人民政府下发了《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目前,当事人已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土地已复耕。

  以上典型案例反映近期一些地方严格管控、处理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采取的有效处置。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继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防止耕地“非农化”。有合理用地需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严格耕地保护,维护国家粮食安全。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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