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 罗杨明
盛夏时节,万物丰茂,我市巡察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五届赣州市委首次实现了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五年来,市委共开展常规巡察11轮,专项巡察3轮,对113个市直单位党组织进行全面“扫描”,对11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共发现问题4683个,移交问题线索341个。
回首五年,市委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深入推动上下联动和贯通融合,在运用巡察成果上下足功夫,既努力做到有形覆盖,又不断深化有效覆盖,圆满答好了“巡察全覆盖、监督无禁区”这张答卷。
精准把握政治巡察定位
五年来,赣州市委巡察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把握“国之大者”,聚焦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委“三大战略”“六大主攻方向”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开展巡察以来,市委精准把握不同阶段的政治保障使命,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将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放管服”改革、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作为巡察监督重点,持续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2016年至2018年,全市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39轮,为全市11个贫困县顺利脱贫摘帽提供了有力保障。2018年以来,市、县两级接力对公安、法院等扫黑除恶重要责任单位开展巡察,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2020年,全市公众安全感、公安满意度蝉联全省第一。
坚持人民群众痛恨什么、反对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紧盯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深入揭示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近年来,市本级巡察移交问题线索300多件,立案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超过一半的线索来源于巡察。紧盯群众烦心事、揪心事和惠民政策落地情况,全市巡察累计发现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8610个,就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农村饮水安全,“肉霸”“气霸”“车霸”等涉及群众利益问题推进整改落实,推动在全省率先试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在全市范围开展瓶装燃气市场专项整治,瓶装燃气价格平均下降近10%,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把巡察作为从严管党治党的突破口,强调“不抓巡察就不配当党委书记”,坚持以“书记工程”标准抓巡察。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整改情况和年度工作汇报,研究巡察工作31次,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14次,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市委出台《县(市、区)委书记履行巡察职责报告实施办法(试行)》和《市县党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市县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履行组织实施责任清单》,形成“一办法两清单”工作机制,推动巡察工作“书记抓、抓书记”责任清单化、操作具体化。
着力加强上下联动
五年来,立足赣州地域范围广、监督对象多等实际,我市始终坚持市县“一盘棋”,统筹推进市县巡察上下联动和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提升巡察监督效能。
聚焦问题最突出的系统或领域,统筹安排市县巡察任务,采取提级一批、联动一批的方式统筹安排巡察任务。2018年,同步跟进省委脱贫攻坚暨扫黑除恶、作风建设专项巡视,市本级和县(市、区)先后派出70个巡察组,对5个市直单位、95个县直单位、51个乡镇开展专项巡察,涵盖农林水、交通、城建、国土等系统。针对赣州市村(社区)党组织体量大、类型多、情况复杂等实际,指导县(市、区)按照好、中、差三类分村施策,通过直接巡村、巡乡带村和机动巡察等方式,首次实现对全市3944个村(社区)党组织的延伸巡察全覆盖,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其中,南康区直接巡村比例达69.7%。
探索创新提级交叉、授权巡察等联动巡察方式。重点选择县(市、区)委党办、工业园区、公安、法院、检察院等权力集中、监督可能存在盲区的部门,由市委派出巡察组进行巡察,上借下力、下借上势,运用级差优势有效破解基层巡察“人情网”“关系网”。2018年以来,市委连续在8轮常规或专项巡察中同步对69个乡镇或县直单位开展了提级巡察,其中,对县级法院、公安等单位提级巡察覆盖率超过60%。2020年起,将驻县的生态环境局、公路分局、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授权县(市、区)党委巡察,并实行巡察情况“双报告一报备”制度(即分别向县级党委、市级主管部门党组织报告,向市委巡察办报备)。目前,已完成对全市57个垂直管理驻县(市、区)单位的巡察全覆盖。
统筹推进监督贯通融合。建立巡察机构与纪检、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会等部门协调协作机制,以巡察为综合平台,推动巡察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效贯通融合,在信息、资源、力量及监督成果等方面实现共享共用。以“巡审贯通”为例,将巡察监督权威性与审计监督专业性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了发现问题精度、准度和力度。巡察医院系统期间,为印证耗材采购和乱收费等方面的问题,审计人员通过提取财务系统、库存系统、诊疗系统、收费系统大数据并进行比对分析,仅用一周时间就核实了相关问题。针对巡察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建立政策会商机制,实现同题共答。2018年以来,已累计开展政策会商9次,研究问题46个。
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
坚持把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作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推动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探索“会前沟通+大会反馈”“集中交办+边巡边移”等方式,抓实问题反馈、线索移交和书记专题会事项交办,有效传导整改压力、落细整改责任。针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管理漏洞等列出清单,分级分类向分管市领导和有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或点对点发送履责提示,督促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巡察整改工作。近年来,先后将巡察政法部门、群团组织、新闻媒体单位等系统或领域发现的问题,开展分类通报,推动相关部门在市县两级同步开展公职人员参与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农村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黑车”非法营运等专项整治,集中整改共性突出问题848个,实现“巡察一方、带动一片”的效果。
制定出台《关于监督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从巡察反馈之日起启动监督程序,建立联动机制,由纪检、组织、巡察、宣传等部门组成联合会审组,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方案逐一进行“面对面”会审,集中审核把关,推动责任部门履行好日常监督职责。同时探索建立整改质量评估机制和群众评价机制,根据整改质量联合会审和群众扫码满意度测评结果,实行整改结果“双公开”分批公示制度,对整改慢、效果差的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延后公示,有效倒逼被巡察党组织变“要我改”为“我要改”。截至目前,共有5批21个被巡察党组织因整改成效不明显被延后公示,各轮巡察整改满意率均超过95%。
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系统性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纳入改革事项,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如针对国企高管违规兼职取酬突出问题,推动业务主管部门出台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管理实施意见和深化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针对体制机制层面的问题,统筹“当下改”和“长久立”,督促市县有关职能部门和被巡单位党组织建章立制6100多项,促进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质增效。
扎实推进机构队伍建设
对照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精细化建设要求,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
加强巡察机构建设。依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市县巡察有关规定,市、县巡察办按照党委工作机关的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2017年市委巡察机构改革后,市委巡察办由参公事业单位升格为市委工作机关,同时新设5个巡察组,县(市、区)委巡察机构同步推进,设立巡察组68个。目前,全市巡察机构人员到位率达97.83%,机构队伍整齐划一。
强化巡察基本功训练。以深化全员培训为契机,围绕提高“12+N”种巡察方式综合运用能力,连续3年以视频形式培训辅导市县巡察干部和巡察人才库人员800余人次。实行“以干代训”,推荐或抽调巡察干部参与上级巡视170余人次。建立县级巡察干部定期到市委巡察办跟班学习制度,实现对县级巡察办业务骨干跟班培养全覆盖。持续开展评选优秀巡察干部、优秀巡察报告等创先争优活动,实行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巡察干部,累计表彰优秀巡察干部2批50人、优秀巡察报告6类40篇,一批市县优秀巡察干部得到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巡察岗位熔炉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严管厚爱巡察干部。通过扫二维码匿名测评、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对巡察组在巡察期间的作风纪律情况开展后评估,做到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效解决“谁来监督巡察组”的问题。市委每轮巡察作风纪律评估综合满意度均保持在9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