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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加减乘除” 为民纾困解难

——赣州市检察机关创新举措做好司法救助工作纪事

  □张凤鑫 熊倩

  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一些受害人及其家属因案件无法侦破或责任人赔偿能力不足而得不到赔偿,生活陷入困境。近年来,赣州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等部门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立足职能定位,坚持能动履职,创新“加减乘除”法,不断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努力为群众纾困解难,为我市民生品质提升行动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2021年,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5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774万余元,同比增长80.71%。今年第一季度已办理8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31.56万元,同比增长317.88%。

  广泛摸排线索

  在强化协作上做“加法”

  打破被动,提升主动,不再光是等待当事人申请,而是积极加强内外协作,广泛摸排司法救助线索。在检察机关内部加强受案部门、办案部门协作配合,主动筛查案件,排查司法救治线索,做到一案不落、一人不少。对外加强联动,与公安、法院、民政、妇联、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建立联系机制,摸排救助线索。今年以来,寻乌县人民检察院业务部门已移送司法救助线索13件,于都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全县23个乡镇建立司法救助信息直报点,目前已收集审查救助线索5条,并依法为5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6万元。

  简化救助流程

  在冗长复杂程序上做“减法”

  坚持便民、利民,对拟司法救助对象的家庭情况逐一开展入户调查、收集资料,实现“检察干部多上门,人民群众少跑腿”。同时,着力简化救助资金审批程序、缩短发放时间,安排专人跟进、督促落实,高效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今年以来,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全面掌握困难情况,章贡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6件司法救助案件均在作出司法救助决定后5日内将救助金发放到位,及时保障了当事人及时获得救助的权利。

  扩大宣传范围

  在送好党的温暖上做“乘法”

  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报纸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公开送达、公开听证等办案公开形式,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宣传,扩大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影响范围,让更多群众知晓可以申请救助、感受党的关心温暖。今年以来,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决定公开送达活动6次,将司法救助决定送到被救助人家门口,并邀请乡镇干部、四邻村民一同参加,以生动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群众更好地了解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维护社会稳定

  在化解矛盾纠纷上做“除法”

  组织专门力量清查信访案件,特别是对缠访、闹访案件进行重点梳理排查,注重在信访案件中收集线索,通过开展司法救助,推动化解信访纠纷,缓和社会矛盾。如全南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过程中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因无收入来源一直未对被害人进行医疗费的赔偿,被害人多次上访。办案检察官一方面积极动员犯罪嫌疑人家属筹集赔偿金,另一方面主动开展刑事司法救助工作,为受害人发放了2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被害人解了燃眉之急,化解了信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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