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海锋 通讯员唐紫玲 陈喆)“谢谢你们的提醒和免罚,我马上整改!”日前,赣州经开区某游泳馆负责人罗某说。此前,赣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发现,该游泳馆存在游泳池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根据“首违不罚”原则,赣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对其免除了罚款。
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赣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树立“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工作理念,探索轻微违法违规行为“首违不罚”机制,实施柔性执法。对执法检查中首次发现问题的企业,如果情节较轻、积极配合的,原则上不予处罚,以告知提醒、主动指导、及时纠正为主。“首违不罚”机制优化了执法方式,减轻了企业负担,较好引导企业主动落实生产、经营规章制度,有效提升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悉,今年以来,赣州经开区综合执法大队对辖区内约200家学校、诊所等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