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肖跃龙 吴小芳)近日,南康区司法局借助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平台,联合该区法院、检察院,组织争议双方及乡村干部共同参与行政争议调解,被提起行政复议的行政机关积极予以回应,成功化解了一桩南康区朱坊乡某村因长期邻里路权纠纷导致肢体冲突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
南康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由南康区人民法院、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南康区司法局三家单位联合运行,该中心设在南康区行政复议中心(南康区司法局),旨在强化“府院联动”、各方参与,打造多元、高效、实质化解平台,提升区域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水平。比起以往案件直接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南康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的运行,让行政争议化解驶入“快车道”,搭建了争议双方的“连心桥”,开启了纠纷化解的“加速度”,缓和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矛盾,让矛盾更快、更有效地化解在初始阶段。
截至目前,南康区借助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平台已成功化解多起行政争议案件,如:黄某对不动产登记中心注销登记决定不服、曾二某等四人对蓉江街办作出的宅基地及房屋权属认定不服、某建设有限公司对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不服等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