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舒礼军)“收到你院检察建议后,我乡高度重视,对农用地膜污染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制定针对性措施,完善机制加强调度,确保农用地膜污染问题整治取得实效。”近日,于都县某乡人民政府针对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农用地膜污染治理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进行书面回复。
2022年年初,于都县人民检察院认真探索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双转化”工作,从政协委员提案中发现“关于农用地膜污染问题的建议”,主动与政协委员进行对接,共同到有关乡镇进行了现场调查。
通过调查,发现有的乡镇蔬菜大棚存在残膜随意弃置于田边地头、路旁沟渠等现象,而且有些乡镇农业种植户随意在路旁焚烧和填埋残膜,特别是农作物换茬季节,农用地膜随意丢弃、处置的现象尤为突出,严重污染土壤环境和大气环境。根据调查发现的问题,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向主管行政机关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各农业生产者合理使用农用地膜等,加强农用地膜回收体系建设,切实做到按规定使用、回收地膜。
相关主管行政机关和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收到于都县人民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工作,通过加强宣传,增强了农户的生态环保意识,组织专门力量对废弃地膜进行了清理,建立分类管理机制,促进源头治理,地膜污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