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海英)近日,大余县人民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联合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就地成功化解一起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某1承包一工地后分包给王某2、刘某2。刘某2雇佣刘某1在其承包的工地上从事装模工作。2022年9月12日,刘某1在作业过程中不慎摔伤。经鉴定,刘某1构成十级伤残。后刘某1要求三被告赔偿,但三被告拒不赔偿,刘某1便向大余县人民检察院请求支持起诉。
承办法官考虑到刘某1年龄较大且受伤,行动不便,便决定将庭审搬到当事人所在村委会,最大程度地减轻当事人诉累。大余县人民检察院亦到庭支持起诉。庭审结束后,法官认为该案尚有调解空间,便和检察官一同开展调解工作,从法理和情理两个角度,对双方争议的矛盾焦点进行细致拆分,逐条与双方说理、做工作,引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王某1、王某2、刘某2向刘某1支付赔偿款70000元。大余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群众在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中,感受到更多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