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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于2019年1月22日裁定受理赣州鑫昌宏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指定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债权人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地址:江西省赣州市新赣州大道阳明国际中心2号楼7层;联系人:钟律师18879747639、陈律师15970188083)。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9年4月12日上午9时在我院第八审判庭召开。 

  特此公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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