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黄忠莲)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安远县人民法院与安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主要从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办案协助、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推进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之间的有机衔接、人才合作、调研法治宣传等方面,就双方如何开展合作作出明确规定,形成共同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工作格局,共同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双方表示,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结合工作特点,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假冒违法行为。同时,更好发挥行政执行与刑事司法保护整体合力,共同推动安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