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孙焕文 赖丽萍)9月4日一早,安远农夫基地果业有限公司的赖女士来到安远县行政审批局服务窗口办理场内叉车登记,现场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之前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必须到市里,如今在县里就能办理,这对我们企业来说,真的很便捷。”赖女士说。
据了解,安远农夫基地果业有限公司为扩大生产,今年新购置了2台叉车,按照规定向安远县行政审批局服务窗口提交了特种设备登记申请。该公司能如此快速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得益于安远县启用赣州市行政审批“2号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推进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效”改革精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力打造对标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先行区和“安心办”营商环境品牌,今年8月25日,安远县行政审批局与市行政审批局签订“2号章”授权使用协议,“2号章”启用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燃气经营许可证变更、野生动物繁育、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等7个事项在安远县可直接使用“2号章”出证,审批时限压缩90%以上,减少材料寄递成本,企业大大节约了审批成本和时间。为确保行政审批“2号章”“放得下、接的住”,安远县行政审批局专门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行政审批“2号章”使用管理规范,明确“2号章”使用范围,建立工作台账、规范审批流程,确保“2号章”使用管理的严肃性、权威性和规范性。
接下来,安远县行政审批局将继续深化“市县同权”改革,对审批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业务培训,加强“市县同权”政策宣传解读,不断提高行政审批质量,真正让审批事项放到实处,更好地惠及企业,打造“安心办”营商环境品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