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吴明河 通讯员刘坚莹
司法有温度。对于打官司的当事人来说,这种温度直接与法院的审判速度挂钩。
近年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深化和发展新时代“寻乌经验”,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聚焦“又好又快”目标,在民事二审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机制改革方面不断探索、持续发力,取得明显成效,有效提升了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用审判速度传递司法温度。2021年以来,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法官审结案件7369件,每月人均结案60件以上。方便、快捷、高效的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打官司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让当事人在诉讼中增强了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
用调解力度传播司法温暖。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速裁+调解”模式,法官、法官助理和调解员相互配合,搭建当事人和解的桥梁,与当事人交流沟通,释法明理,让许多案件通过调解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相拥离开法庭,面带笑容回家,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平安和谐。
1 精心组织,打造精干速裁队伍
近年来,受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群众司法观念更新等因素影响,法院收案数量持续保持高位,并呈不断增长趋势。
面对审判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早在2018年,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成立了“速裁调处中心”,以民事二审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为着力点,利用“分调裁审”新引擎,强力推动审判质效创历史新高。
2021年起,民事简案速裁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配备了5名速裁法官。对速裁团队在人、财、物等各方面的需求,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充分保障,在团队配置上优先保障“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特邀调解员”,并配置速裁专用审判庭2个、庭审辅助工作室2个、调解室2个。
“每一个简案,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人生大事,所以我们把每一个案件都当成我们的大事来办,在速度中体现温度,在速裁中践行公正,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曾军说。自成立以来,速裁团队一直本着“要速度,更要温度;要高效,更要公正”的速裁精神,更好地通过方便、快捷、高效的审判模式服务于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减少群众诉累。
“速”业有专攻,才能让审判跑出“加速度”。“今年我已经调解了113个案子了,换以前根本不敢想,这是团队共同努力的结果。”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叶海琳说。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打造年轻、精干、高效、专业的速裁团队。速裁法官、法官助理坚持每周学习例会制度,编印《学习资料》,研讨法律问题,提升业务水平。安排法官助理参与调解工作,鼓励、引导年轻干警参与各项学习讲座、红色活动,着重培养年轻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发挥党建引领审判、党建促进审判的优势,开展红色研学活动,拓宽干警视野,激励干警创先争优。
速裁一小步,为民一大步。202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5名速裁法官新收民事二审简案3309件,审结3285件,结案率为99.3%,人均结案657件。
2 创新机制,提升速裁审判质效
“效率真高,没想到这么快就判下来了!”近日,谢某在收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后,向承办法官表示由衷感谢。
谢某与南康某家具厂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一审判决后,家具厂提起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立案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启用速裁程序,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8天,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加速度”。这是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朝“又好又快”目标前进的一个缩影。
开启速裁“快车道”,助力审判“加速度”。市中级人民法院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辩证关系,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基础上追求办案效率,确保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收到判决书和法官寄语后,我给法官打了电话,法官很耐心地对我进行了答疑,让我感受到法院不是冷冰冰的。”二审败诉的王某说。在完善繁简分流、案件监管、庭审流程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善判后告知和答疑机制,主动告知办案法官团队联系方式,耐心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并与基层法院相互配合,共同提升审判质效,有效降低了对一审案件的发改率。
何某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何某因交通事故受重伤,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提起上诉,二审立案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仅用10天即作出判决。在当事人均无新证据提交并同意书面审理,且在无法达成调解的情况下,经合议庭书面审理并合议后,民二庭公正、高效作出判决,当日寄送文书,妥善解决民生案件。
畅通流转环节,以环节“小提速”实现案件整体“上高速”,有效提升了速裁工作效率,减少了案件存量。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制定了诸多工作规范和流转表、登记表等,人员职责分工明晰,工作运行机制顺畅,有效保障了速裁工作效率。2022年,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法官平均审理期限17.3天。今年1月至7月,速裁法官结案数占全院民事二审结案数比达51.5%。
3 调裁融合,促进纠纷实质化解
“没想到你们法院的调解工作做得这么细,能够拿回这些钱,我真的很开心。”近日,卢某某高兴地对法官说。
卢某某在G公司工作近十年,因公司拖欠数月工资,卢某某选择了离职。经卢某某申请仲裁,大余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仅支持G公司向卢某某支付拖欠工资,未支持经济补偿。卢某某后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解除劳动合同,G公司向卢某某支付46734.2元。卢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调解员经过综合研判,认为该案一审存在拖欠工资数额计算错误、未支持经济补偿等问题,二审可能需要改判。调解员从法律关系着手,围绕双方诉求和争议焦点,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在二审立案前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立案后,前往信丰、大余两地实地组织当事人调解,继续从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企业声誉名誉的角度,耐心释法析理,最终促成该案以调解方式一次性解决所有纠纷。这是市中级人民法院运用二审“立前调”新模式化解的一起典型案例。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调裁衔接”的基础上创新理念向“调裁融合”发展,制定《民事二审案件“立前调”团队运行规则》,探索形成民事二审案件“立前调”模式。该模式将民事二审调解工作关口前移,在当事人提起上诉后,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特约调解员主动与当事人沟通联系,在梳理法律关系、确定争议焦点的基础上组织调解,未调解成功的案件进入速裁程序,并将调解工作持续延伸到二审判决之前。
群众所急,我之所向。法官彭伟明利用双休日,深入实地调查,背靠背调解了一起族亲之间的纠纷,化解了当事人之间长达十年的矛盾。南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批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的系列案,其中一个案子作为首案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经调解员调解后,社会效益显著。虽然只调解了一件二审案件,却化解了一片纠纷,一审未判决的20个案子也成功化解。
群众所需,我之所往。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运用社会力量,聘请了17名法院外调解员,其中8名调解员参与速裁调解工作。今年5月才担任常驻特邀调解员的邓昌友,两个多月已经调解成功66件案件。“我以前在机关从事多年法治相关工作,退休后来这里当调解员是希望发挥自身价值,为推进公平公正法治建设做点贡献。”邓昌友说。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建立了调后回访机制,通过跟踪调解后续的履行情况,督促履行调解书义务。种种举措前后衔接,贯穿始终,既消除了速裁过快的弊端,也利于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