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肖少颖)为探索诉讼程序合理简化,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兴国县人民法院按照分流合理、调裁一体、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工作原则,于2022年开始试行建立“大速裁”机制,提高办案质效。截至今年8月,综合审判庭以23%的办案人数审理了70%的案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较之前下降10.1天。
坚持“以事择人”,优化速裁力量。将岗位需求、人员特长相结合,通过双向交流优化速裁力量。从各个庭室中双向选择7名员额法官,11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建综合审判庭,兼顾老中青审判力量的相互搭配,构建分层次、多途径、高效率的速裁力量。坚持“术业专攻”,优化团队模式。根据团队特长,兼顾案件消化能力、办案个性需求,成立1个刑事速裁团队、5个民事速裁团队、1个行政审判团队及1个全科型速裁团队,制定案件繁简分流标准,将大部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及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纳入综合审判庭审理。
坚持“稳中求进”,优化审判方法。推行案件集中审理,对系列案或轻微刑事案件,实行集中送达、排期、开庭、宣判,推动类案专审。试行要素式审判法,围绕案件的基本要素进行庭审并制作裁判文书,根据案件类型适用要素式、令状式、表格式等简式裁判文书,简化说理方法,精简审理流程,提高审判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加强部门沟通,理顺“案件回转”流程,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科学规范有序。坚持“以考敦行”,优化审判考核。明确综合审判庭办理75%简案的办案系数,根据上一年度收案数,明确各团队办结数要求,优化《绩效考核办法》,确定繁简分流工作占业绩考核评价体系中的30%权重,对文书送达、案件回转、案件数量、审结天数、裁判文书质量等进行考核,形成“质效并重”的激励和奖惩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