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为恢复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努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新生介绍道,对于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赣州市检察机关把“切入点”和“着力点”放在围绕提供优质高效、坚强有力的执法司法环境保障上,依法打击犯罪,当好净化法治环境的“管理员”;规范办案,当好合法权益保障的精准“识别员”;强化监督,当好公共利益的“守门员”;进厂入企,当好企业复工复产的“服务员”。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以来,赣州市检察机关在依法从严打击妨害企业复工复产犯罪时,坚持“严厉打击”与“依法办案”并重的原则,准确把握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的界限,为企业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对于复工复产企业的法律诉求,指定专人,优先办理。对于司法不公、执法不严、不作为乱作为,违反有关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纠正意见。加强与涉疫情防控有关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针对影响企业复工复产,损害企业及员工利益的违法执行活动,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立即进行纠正。对于涉及疫情防控相关的公益诉讼案件,特别是涉及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物资的生产经营者,坚持“支持复工复产和法律监督并重”的原则,妥善处置。
据不完全统计,自企业陆续复工复产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走访企业102家200余次。全市检察机关均由检察长挂帅,主动走访辖区内挂点帮扶企业,向相关企业派出驻厂联络员20名,指导企业正确处理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的关系,同时协调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正常经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