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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参保职工在赣州可完成慢性病认定

市人民医院为全市唯一指定医院

  本报讯 (项意火  陈娴)近日,5名省本级参保职工在赣州市人民医院就完成了慢性病认定。对比过去的认定程序,参保职工省去了“打电话”“跑省城”“寄资料”等复杂程序,本月起可在市人民医院“一站式”完成认定。

  据悉,有大量省本级参保职工居住在赣州市,以往此类人员慢性病认定程序繁琐复杂。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险中心最近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省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认定流程的通知》(〔2020〕38号),赣州市人民医院为全市此项认定唯一指定医院。省本级慢性病认定程序包括以下方面:在市人民医院医保咨询窗口领取《江西省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填写后和相关疾病材料交至医保咨询窗口;医保科收到材料后按规定认定,认定通过的在《申请表》上加盖医保科印章并于每月10日、25日汇总扫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省医保中心进行备案;认定不通过的告知原因或补充相关材料。

  省本级慢性病病种方面,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人员可以申请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及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等3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申请高血压(二期以上)、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并发症)等1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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