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尧在金 通讯员钟胜煌)“法官,你好,树苗我已经种上了,我一定会管护好补植的苗木,确保苗木成活。”近日,安远县人民法院法官接到了这样的特殊电话。原来,朱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法院依法责令“补植复绿修复”,为此朱某立即着手补植修复事宜,当天打来电话告知法官已经完成第一批树苗补种。
近年来,安远县人民法院创新举措,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绿色理念,充分发挥“省级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职能,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的工作主线,不断延伸环境资源司法职能,设立东江源流域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建立“三审合一”“巡回审判”“公众参与”“理论与实践融合”“多样化修复”五大工作机制,为建设东江源头翡翠县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时,为更好地发挥司法教育引导作用,彰显“修复为主”的司法理念,安远县人民法院选取了3处修复效果良好且具有代表性的区域,分别设立东江源环境资源废矿修复示范点、东江源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和东江源环境资源司法修复基地,认真开展生态流域资源修复,坚决恢复绿水青山。
截至目前,安远县人民法院妥善审理各类涉生态环境资源案件65件,责令被告人修复遭受破坏的山林11块、土地5块,处理废弃有害垃圾(药品)约5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