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换购住房退税优惠有时间规定

扫一扫 帮您办

  近日,有网友向问政赣州平台咨询,称他去年9月把自己在龙南的房子卖了,今年4月在章贡区购买了一套房,想了解像他这样的情况是否符合一年内重新买房可返还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就该网友的问题,赣州市税务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答复说,为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支持个人换购住房需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因网友是去年9月卖的房,卖房时间不在政策规定时间内,所以不能享受换购住房退税优惠。

  (记者曾艳华 通讯员曾金英)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民生
   第04版:融湾
   第05版:工业
   第06版:专题
   第07版:综合
   第08版:科教
中心城区重名道路何时调整?
汽车出售后 原号牌还能使用吗?
换购住房退税优惠有时间规定
赣州经开区老旧小区改造展新貌
图片新闻
宁都“智慧云厅”开启办税新模式
安远长沙乡引进人才助力产业振兴
户籍“小窗口”服务“大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