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3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会昌推行村组干部处分公示公开制度

  本报讯 (李晨  陈良华)“以前只看过村组干部当选的公示,现在连受处分也有公示了,让我们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近日,会昌县麻州镇纪委公布该镇王家山村党支部书记曾某侵吞惠民款项、骗取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违纪案情,引发当地干部群众热议。这是该县推行村组干部处分公示公开的一个缩影。

  为切实促进村组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提升纪律处分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会昌县纪委监委探索推行村组干部处分公开公示制度,即通过村组群众代表大会、村务公开栏、“两个微信群”等载体,对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中涉及村组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进行公开。公示公开的内容包括受处分人员基本情况、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处分种类、处分期限、受处分人态度和认识等,同时附警示教育评语,确保公示公开效果。对涉刑案件,将按“三会一书两公开”的要求开展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报县纪委分管领导审核后,将通过“廉洁会昌”微信公众号、县广播电视新闻等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据悉,该县严格规范公示公开制度,各级纪委查处的案件,必须在作出处分决定后1个月内,征求受处分人及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意见,并及时填写《村组(社区)干部处分(处理)公示公开审批表》上报县纪委监委审核,由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进行公示公开,公示公开期限为5个工作日。县纪委监委将不定期对公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久拖不办、拒不执行、违规执行等行为,将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综合
   第03版:党风廉政建设
   第04版:时事
   第05版:专题
   第06版:社会
   第07版:悦读
   第08版:生态修复周刊
   第09版:中缝
   第10版:中缝
挺直腰杆抓监督 履职尽责显担当
上犹派驻机构全过程监督推动巡察整改
会昌推行村组干部处分公示公开制度
寻乌发放《澄清函》 为受到失实举报干部鼓劲撑腰
图片新闻
于都监督推动党委运用好“第一种形态”
双周考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