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廖安生 曾静)“谢谢你们,牺牲周末时间为我们调解案件。”近日,在宁都县人民法院洛口法庭办公室,当原告熊某与被告曾某拿着法官给他们制作的调解书,高兴地一再表示感谢。
原告熊某与被告曾某于2015年初认识,同年12月生育一女儿,2016年6月登记结婚。后双方感情破裂,发展到分居,互不联系。熊某曾在今年1月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是自由恋爱,婚姻基础较为牢固,希望双方本着对家庭和孩子负责的态度,加强沟通,消除隔阂,遂驳回熊某的诉讼请求。然而,双方依然磕磕绊绊。熊某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因双方均在外务工,为减少双方往返带来的麻烦,承办法官决定在与原、被告双方电话沟通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后,再通知双方回来处理。因双方请假不方便,承办法官决定利用周末组织双方当面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解开心结,达成调解协议。

